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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是做给你看的,而是为了我自己。因为我真的没想杀这么多人。”

斯文秀气的年轻人说道。

还把手中的刀收回了刀鞘。

“那你想杀谁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你说呢?”

斯文秀气的年轻人笑着反问道。

金爷也笑了。

这处地方几乎没有人会来。

现在的青府之中,也着实只有他一人知道,这里还有处隐秘的偏门。

当然除了眼前这为金爷觉得早已死掉的李俊昌除外。

他算是金爷的发小。

两人小时候,成天混迹在一起。

调皮捣蛋,偷鸡摸狗的事,一件都没有少干。

鸿州李家。

曾经是在鸿州中仅次于青府的门阀大族。

不过在却十五年前不知得罪了什么人物,惨遭灭门。

此事在当时,据说都惊动了震北王上官旭尧。

不过最后却是一桩无头公案,不了了之。

再加上按照李家的族谱一一清点尸身,却是没有一个活口。

从那之后,鸿州之内,便是青府一家独大。

除了州统府之外,却是再也没有任何势力和个人能够与之相抗衡。

与青府代代相传的斩影刀相同,李家也有一门家传的功法武技。

叫做咫尺天涯。

这个词本就不同逻辑。

咫尺不过盈寸。

天涯却可望不可及。

这咫尺与天涯放在一起,岂不是和朱砂与墨汁不能融洽一般?

但李家却就是如此命名的。

咫尺近不近?

近!

凡是目力所及之处,都可算作咫尺之间。

天涯远不远?

远!

凡是看不见,也够不着的地方,都可以是天涯。

对于普通人而言,明日去米店买上三斗粮食可以算作咫尺。

而若是让他们青府中喝杯花茶,就可以算是天涯。

所以这咫尺与天涯,总是相对而言的。

你的咫尺,或许就是我的天涯。

李俊昌手里的刀,也叫做咫尺天涯。

据说只有用这把刀,才能将咫尺天涯的刀法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。

在小的时候,金爷和李俊昌都修刀。

斩魄刀有进无退,十死无生。

是完完全全,彻头彻尾的杀刀。

但李俊昌的咫尺天涯却不是。

一刀出,既能将咫尺间的人命送往天涯处。

一刀出,也能将天涯间的亡魂送至咫尺间。

可谓生死一念间。

杀人与救人,也在这一刀之间。

金爷不知道李俊昌是如何活下来的。

也不知道他这些年究竟经历了什么。

不过从这满地尸体,满刀血光之中不难看出,他已经选择了前者。

咫尺天涯刀在他的手里,却是已经不曾在救过一个人。

它只会把挡在面前的所有阻碍一一扫荡个清楚。

不论是邪魔还是无辜的苍生,尽皆一视同仁。

李俊昌在还未从他的父亲手中接过这把祖传之刀时,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。

当时他,还是一位爱憎分明的少年。

饮冰不凉热血。

胸中满满的都是壮志豪情,与天下安危。

“你为什么要杀人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。”

李俊昌说了一句极为老套的话语。

任何一个杀人的人,都可以用这句话替自己开脱。

所以说了也等于没说。

“你要钱为何不来找我?”

金爷皱着眉说道。

“我是来找过你的。因为我只有你这么一个朋友。但是你却不在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金爷默然……

李家被灭门时,他已经远在矿场。

虽然也曾派人打探过李俊昌的消息,但在他得知李家上下无一幸免时,他便觉得自己这位好朋友定然也是未能逃脱劫难。

故友重逢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。

应当去大喝一场,却是不该如此抽刀相向。

不过那是曾经的李俊昌。

现在的他,已经不是曾经那位嫉恶如仇的富贵少侠。

而是一位落魄的江湖杀手。

咫尺天涯不再是昔日的那把惩奸除恶的刀了。

这些年中,咫尺天涯在李俊昌颠沛流离的生活里染上了多少鲜血,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。

小时候比刀,李俊昌总是会输给金爷。

不过现在他却很是坚定的认为,金爷定然挡不住他手中咫尺天涯的全力一击。

时间对于人的改变着实是太多也太大……

这些年里。

李俊昌饱尝世间冷暖,见惯了背叛和欺诈。

终于明白了在这世道里,自己唯一可以一章的就是手中的这把刀。

见到了金爷,他自然也很是感慨。

脑中思绪万千。

一时间,却是无法自拔。

忽然李俊昌如抽泣般惨笑了一声。

用尽气力的抛开了心中那些所有不堪回首的往事。

接着,从怀中拿出了一个布包。

他把布包打开,里面装的却是一些散碎的金银以及女子的饰品。

“知道这些是从哪里来的吗?”

李俊昌问道。

金爷摇了摇头。

“这些都是你青府的下人身上搜刮来的。”

李俊昌笑了笑说道。

他丝毫不觉得这是一件丢人的事。

金爷而看到那包袱里有几只金钗。

这些金钗绝对不是青府的下人所能够拥有的。

要么是主子的赏赐,要么就是这些下人觉得青府家大业大,手脚有些不干净。

“多漂亮的金钗啊……这样一只金钗,拿出去至少值百两银子。想当初我给自己的贴身丫鬟小翠也不知送了多少根。但现如今,我却是连一根都买不起。”

李俊昌拿着一枚金钗细细把玩着说道。

“不,我可以买的起!但是我不能买!”

李俊昌忽然又狰狞的说道。

手中的金钗也被他折断。

现在金爷却是相信了李俊昌先前说的那句话不是托词,而是实情。

他杀人就是为了钱。

否则也不会将那金钗折断。

折断的金钗虽然不是金钗,但一样可以当做金子,卖出价钱。

就像矿场上的铁矿一样。

刚开采出的时候,就和普通的石头没什么太大差别,只是颜色微微偏红而已。可又有谁能说它就不是铁?

“你要钱做什么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当然是为了复兴李家。若是青府遭遇了这等变故,你还活着,你不想?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我只想,我为何没有一起死掉。因为这样活着,着实太痛苦了些……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你果然是我的好朋友!这样的想法也曾今令我身陷其中很久!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话音刚落,便把上半身衣裳解开脱掉。

露出疤痕累累的胸膛。

“你只知道这些伤痕是怎么来的吗?”

李俊昌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前说道。

“都是你替人消灾的时候受的伤吧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李俊昌摇了摇头。

“这些都是我自己弄出来的。”

“你自己为何要把自己伤成如此?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因为我想死!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他肩头的伤,是他三次跳崖时造成的。

或许是命不该绝,天意使然。

每一次要么没死,摔晕过去。

要么就是被绝壁上伸出的树枝挂住,保住了性命。

后来他想到用自己手中的‘咫尺天涯’自尽。

但终究又没有那般拒绝的勇气。

身上的刀疤虽然夺目狰狞。

但却都是些皮肉之伤。

可见他对自己下手并不狠厉。

“没死成,你就变了!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没错!说实话,我是个懦夫……跳崖没死,可能是天意。但我自己下不去手,那就是懦弱的表现。但我后来觉得,我下不去手,是不是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完成?想来想去,也就只有这么一个遗憾,那就是复兴李家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复兴一个家族不仅需要钱,还需要机会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毕竟青府曾经也沦陷过他人之手。

若不是那位老祖悟出了《斩影刀》,哪里还有如今的盛况?

这就是机会。

不过机会对人人都是均等的。

意志坚定,又有准备的人,当然能够抓住。

若是那位老祖不在深山中苦修二十年,即便给了他机会,也是无济于事。

“机会是需要实力的。而实力的一部分就是金钱。可是在赚取金钱的途中,就可以不断的磨练自己的实力,如此一来,岂不是一个圆满?”

李俊昌笑着说道。

他虽然走上了歧路。

但不得不说,他却是想的极为通透。

“我的命,值多少钱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你的命很值钱。比这些年我杀过的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值钱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那你就没有想过,我这么值钱一定是有什么道理?比如,我的命很硬,很难杀死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杀不死你,也会磨炼了我。若是能杀死你,不但磨练我,还能得到一笔大钱。李家复兴,便指日可待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金爷叹了口气。

他着实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。

现在的李俊昌,已经无法用言语交流了。

自己在他眼里,或许只是一张张行走的银票罢了。

一阵狂劲晚风吹过。

把刚刚点亮的灯火都吹得有些飘摇。

金爷抬头看向天空,天已不是纯黑,反而透露出一点点蓝紫色。

正如他与李俊昌的内心。

“但我还是想和你先喝一顿酒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喝酒?我现在还配和你喝酒吗?”

李俊昌苦笑的说道。

他的内心虽然已经很是通透,但听到金爷这般包含情意的话,也难免有些苦涩。

两人的心虽然已相隔无数个天涯。

可至少现在却是面对面的站着,近如咫尺。

“因为我还是把你当做我的朋友,即便你要杀我也是如此。所以没有配不配一说,只有想不想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李俊昌低下了头。

双肩微微抖动。

接着侧过了身子。

昏暗的灯火中,金爷看到有几滴晶莹从李俊昌的面颊上滑落。

只不过他不愿意让金爷看到这一幕,金爷便也不说破。

“你在这里等我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“好!”

李俊昌点了点头说道。

“难道你不怕我去叫人或是逃跑?”

金爷笑着问道。

“你不是那种人。”

李俊昌转过身来说道。

眼睛还是有些红肿。

但语气却已恢复了先前的淡漠。

金爷转身离去,不到一炷香的功夫,便左手提着一个篮子,右手拎着一个食盒回到了此地。

“前面我正在与我的父亲喝酒。小娘吩咐后厨做了些下酒菜。不过还没等做好,我们便已经喝完了。却是刚好拿过来我俩吃喝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二人席地而坐。

把食盒中的菜品一样样拿出摆在面前。

篮子里放着十来个酒壶。

“我忘记拿了筷子……”

金爷说道。

此言一出,两人确实都笑了起来。

“左手举杯,右手吃菜,确实也不需要筷子!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附近的侍卫,我让他们全都撤走了。现在这里只有你我。”

金爷给李俊昌和自己都倒了一杯酒说道。

奇怪的是,他这次没有端起酒壶直接喝。

李俊昌没有说话。

目光扫视了一遍周围的尸体和血污。

“在这样的地方喝酒,也算是此间独一份了。”

“在这样的情况下,与你喝酒,也是此间独一份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二人酒杯相碰。

男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复杂且深沉。

金爷与他曾经是总角之交,现在却又成了拔刀相向的死敌。

可是他们却又在经历了无数大起大落之后,仍旧能堂而皇之的坐在这里喝酒。

至于喝完酒之后的事,喝完酒再去想。

至少当下,他们又成了朋友。

“这些年,你可也喝了不少酒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每次杀人前,和杀完人我都会喝酒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今天也不例外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今天是例外,我前面没有喝酒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自己却是一杯接一杯,毫不停息。

转眼他面前的酒壶就空了。

“为何今天要例外。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因为我觉得你会请我喝酒。然后等我杀了你,我也会在你的尸体旁喝一顿酒。反正只要杀人我都会喝两次酒。只要够两次就好了。先后不重要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这是你给自己的规定?”

金爷问道。

“一开始只是习惯……毕竟杀人不是个简单的事情。我害怕自杀,自然也会紧张去杀人。杀人前是为了壮胆,杀完人是为了释怀。”

李俊昌说道。

“习惯久了,就会变成规矩的。”

金爷说道。

李俊昌点了点有头,很是认可金爷的说法。

这顿酒两人都喝的很是安静。

自此之后却是一句话都没有。

“当啷!”

金爷和李俊昌同时饮完了杯中酒,把酒杯丢到了一旁。

二人对视了片刻。

随即站起身来,面对面朝后退去。

先前的一阵晚风,把这空间中的血腥气却是吹淡了不少。

金爷看到李俊昌站在那里。

手微微发抖。

他的手怎么会抖?

是因为紧张,还是喝醉了?

但当李俊昌的手握在‘咫尺天涯刀’刀柄上的一瞬,却是就不再颤抖。

一股顽强的倔强,和坚不可摧的高傲顿时直冲云霄。

金爷心头一震。

单凭这份气度,自己却是就远远不及……

不过他也有心中自己的坚持。

青府的《斩影刀》绝对不在李家的咫尺天下之下。

若是换做旁人,金爷更想知道的是究竟谁花费重金买自己的人头。

但对于李俊昌而言,却是没有任何意义……

因为他是决计不会说的。

所以金爷便也不问。

只有用他手中的刀,彻彻底底的破解了李俊昌的咫尺天涯后,一切自然会水落石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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