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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出门之前,执玉是下功夫打听过的,知道当地唱郎君乐最厉害的,当属流风馆的几位。

不过那流风馆位置实在偏僻,在交错曲折的巷道中穿行了快两个时辰,执玉与赵明夙才终于找着地方。

门还没进,就听到里边传出清丽柔曼的丝竹乐声。不一会儿就有小厮上前来,引他们入座。执玉虽然不饿,但看到桌上摆着的糕点卖相极佳,也不由伸手拿了一个。正准备吃,就见那小厮还站在旁边,笑吟吟地盯着自己。

这是要赏钱呢。执玉心领神会,刚想要拿出钱袋,就被赵明夙截住。

她不解地看向他,赵明夙却面不改色,从容地掏出十几枚铜板放到伙计手里。

见执玉撇着嘴,他就小声说,如今手头紧,又没找着来钱的法子,还是节约些好。

小厮掂了掂铜钱,虽然脸上还笑嘻嘻地,动作却远不如之前殷勤,很快又以还有其他桌的客人要伺候为由,退下去了。

执玉头一次被人因为没钱而被人看轻,当下觉得很有些丢脸。

这戏咿咿呀呀地直唱到了晚上。中途她忍不住睡着了,再醒过来就见戏台子上只几个伙计在搬凳子摘彩缎。

戏已经演完了。但她无论怎么想都觉得赵明夙给的赏银太少,决心再多拿些出来。

钱袋一打开,入目的除了银子,还有张叠起来的纸条。

“这是什么?”赵明夙似乎也才醒,脸上还带着红印子。

执玉将字条在他面前展开。纸上只寥寥几个字。

[若要出去,须杀死英国公与其夫人]

“谁写的?”

“那个偷钱袋的小贼,又或者,是覃寒。”

大约是李念儿的确在唱曲这一行当上的确颇有天赋。

虽然没练过童子功,但她向流风馆里几位优伶拜师学艺不过两年,就因一出《白兔记》得以展露头角,还被时人称作“婉娘子”。甚至闽南各地的官绅,都以能请她到自己府中唱一曲词而自豪。

然而正是这样一位风光无限的名伶,却在建宁三年离开,说是要去寻亲。票友们听了消息,虽然不舍,但感念李念儿身世曲折,就筹募了七百两银子,以资她北上。

途经江宁府时,执玉和赵明夙竟然还在街上瞧见过尚且带着稚气的十五岁姚方允。

被众人拥簇着的姚方允显得如此神采飞扬,意气风发。

赵明夙看着这位自己幼时钦佩的姚家四哥策马远去,心中正感慨,就听到执玉冷着张脸说要继续赶路。

看她这反应,就算他不问,也猜到两人间多半是有什么难消解的抵牾。

两年下来,他们的五感已经越来越弱。即使连续不断地走上一两个月,鞋底都磨坏了,两个人也全不会觉得饿或者累。

只是走路到底比不上骑马快,因而他们买了两匹马,遇到平顺宽大的官道就御马,行到山间小路时,则依旧靠自己两条腿迈步行走。

原本要三四个月才能抵达的漫长路途,执玉与赵明夙就这么风雨兼程,竟然只用了二十六天就从闽州到了汴京。

到汴京时入夏已久,树上的叶子繁茂浓绿,从里边传出的蝉鸣像是密密的蛛丝,将一切都笼罩在里头。

执玉走在铺着青石的长街上。

抬眼看去,一切都是很熟悉的。顺着前边会仙楼再走十来步,大道上会有条岔路,那里边就是东交巷。东交巷里多是民居,少有店铺,很适合养病。春序秋实从前和别人挤在低矮的院子里,但在英国公府做了两年工,攒下笔钱后,就搬家到了此处。

然而一回汴京,她先遇到的,不是春序或者锦月,而是宁月。

执玉和赵明夙长途奔袭,胳膊和腿都健康无碍,反而是衣服脏乱,鞋子也坏了,走路时甚至会露出里头的脚趾头来。那些路人经过他们身边,都是捏着鼻子,一脸嫌恶。

他们只好先找了间客栈修整,换了身漂亮行头,才好意思继续在街上走。这一走,就倒霉催地碰上了宁月。

执玉本是想找几个会尺八、洞箫之类的妇人,在她唱词时能在旁边弹曲子,因而是特意等到晚上,去的勾栏瓦舍里物色。

不曾想在个演傀儡戏的台子底下,就看到了还只有十岁的宁月。她穿着浅碧色的对襟窄袖长褙,里边一条藕粉颜色内裙,虽然尚未及笈,却梳了个少女小髻,斜插支翠玉簪子。

执玉看了她一会儿,思索了下,觉得李念儿虽然个子不高,身体也柔弱,但总归要比十岁的小孩儿好些。要是动起手,必定能把对方按在地上打。

前提是宁月身边没有那个高大的男人。

男子十七八岁,穿件粗布皂衣,腰间佩着把剑。他皮肤有些黑,眉眼凌厉,透着股狠戾劲儿。

和这种人物刀剑相向风险是很大的,不过胜利也并非全没有可能。如果执玉是春序,会各种暗器的话,那么和这男人也许就能五五开了。

说来,此情此景,用什么暗器比较好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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